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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被中化校友会筹幕会所基金(地皮)证信录
4.1.19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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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会第四届理事会於23.11.1978举行第二次理事会议,通过成立[筹募会所基金小组],以负责有关事宜,於8.1.1979,本会之代表即在马六甲拿督陈凌德律师楼(本会法律顾问)与地主签约购买麻坡六马路之地皮。至30.3.1979 本会举行 1979年度会员大会,通过有关的议决案,其中三项如下:
於4.4.1980 建委会举行首次会议,通过八项议决案,包括决定发表募捐运动征信录,至23.3.1984建委会举行会议时,正式成立证信录小组,同时也议决基於有人提议以合建之方式,兴建本会会所,(按:因这已超出七九年度会员大会赋予建委会自行筹建会所之权限。)因此一致通过将其职权交回给本届(第七届)理事会(本届理事会乃於14.1.1984产生). 本届理事会於接回筹建会所之职权后,即与母校董事会接洽合建会所之事宜,目前有关合建工作正在进行中。 在此之前,本届理事会於27.2.1984举行第一次理事会议时,也议决成立[筹募会所基金证信录小组],以便和建委会的征信录小组讨论发表征信录。此由本届理事会产生之小组成立后,曾举行多次会议,现根据建委会筹捐主任所提供之资料,发表以下征信录。据此小组审查,本会至目前为止,共收到捐款八万五千八百零四元,详情如下。本会对所有热心献捐之同学致以万分谢意,同时,本征信录若有挂一漏万之不尽善处,尚祈折给予指正。
征信录 。本会法律顾问拿督陈凌德律师报效全部购买地皮,割名及注册之律师费。 。新山杨氏兄弟绘测楼报效全部绘图费。 。第十二届理事会筹得二万五千元*. 捐三千元者:
王志荣 捐二千元者: 林捷金、张文强、吴乃光、丹斯里拿督张愈昌、蓝瑞山、吴芳灼、黄民嘉。 捐一千五百元者:巫成昌 捐一千元者: 林国盛、谢舜明、方廷威、方子珊、张锡开、苏荣兴、方汉周、邱玉兰、林和顺 捐五百元者: 颜金充、林兴义、刘春源、王志方、沈茂开、邓自恒、何克忠、罗兰英、吴美金、詹裕后、罗微光、薛秉坚、谢谷栽、蓝耀壁、林泉鹿、李树珊、蔡鹏程,李正雄、邱洽殿、陈华东、蔡锦武、温兆政、陈步升、郭志明、王丁赐、吴赐源、许林华、郑旭初、吴名源、陈茂发、拿督余镇业。 捐四百九十七元者:中化留台同学(NT$7,95O.OO) 捐四百七十七元者:陈斯湿 捐四百元者:
刘正玄,张烈武 捐三百元者: 沈务正、姚立昆、袁少培、杨少庆、林育民、黄衍庆、黄聪炎、郑来坤、吴水金、罗增教、刘健民。 捐二百五十元者:林万寿、林圣寿 捐二百元者: 陈运隆、蔡德贵、范国政、吴金水、郭任水、杨 伍、刘士沛、李武义、许定声、许松辉、刘德顺、黄贞辉、张维汉、龚汉麟、黄中庸、李达华、曾玉春、余国隆、黄成业、关莲意、李树藩、蔡妙林、陈开泰、梁伟雄、刘 辉、郑秀梅、施金慧、李瑞昌、陈振宗、郑谦贵、林玉琼、林惠哲。 捐一百元者: 李昌农、林碧霞、林明生、林明龙、吴清泉、陈育象、杨山柳、郭景陶、蔡端水,
陈明达、刘安顺、陈荣庆、陈云祥、许若潮、庄淑兰、蔡仰鹏、黄泰来、黄振忠、余昌锡、叶雅答、陈振英、林重庆、陈美业、梁维注、陈庭玉、郑昭贤、林蔚成、张木钦、蔡明义、刘鸿逵、张愉文、余春成、赵土源、黄衍藩、江锦成、王沧海、郭继庚、赖莲花、杜庆满、徐秀冬、林 向、吴亚能、李
俊、陈劲有、蔡华娇、王景华、陈南生、陈合发、黄桂桑、郑泰福、陈世炎、孙荏封、郑淞聘、郑嘉玲、郑玉芳、李克荣、林重庆律师、黄国胜、安妮服装。 捐五十元者: 黄联泉、蔡淦川、刘棋裕、李秀瑟、王亚香、黎永光、林锦芬、杨云海、温炳星、郑永才、蔡霖德、谢福盛、叶康盛、郑华金、黄振发、黄鸿奎。 捐三十元者:魏文礼 捐二十元者:林 萍、刘玉瑟、陈书成、黄爱娟、黄碧月。 *注:本证信录经第十二届理事会作以下的调整。其中二万五千元款项是第十二届 理事会筹得的,用来摊还王志荣学长在他担任建委会主席时借出购买地皮的贷款;另有四位校友黄民嘉、颜其仁、关启鸿及张子英把当时贷款改为捐款,芳名已列入证信录内。 |